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____县豆叩镇华丰村龙泉,新厂建设一事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县豆叩镇华丰村龙泉新厂建设及场平工作1。
2、工程地点:____县豆叩镇华丰村1。
3、工程内容:
①、新厂建设需用地的平整、土石方开挖清理(92米70米8米)计51520立方米(含运输,运距不超过5)。
②、厂区场平后保坎建设(92米8米高2。5米宽均距)计:18403。
③、厂区道路硬化建设(130米10米)计:1300平方米。
④、新厂生产、生活、消防用水、井及供水塔一座。
⑤、待建部分场地绿化处理工程。
⑥、厂房建设图纸范围内容。
⑦、厂区地面场采用5公分磨石地面处理(承裁30吨)。
⑧、办公区域的装饰部分。
4、工程承包范围:上述工作范围。
5、工程承建方式:上述工作内容包工、包料修建。
二、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工程工期约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场,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此工程的报建和政府的所有法律、法规要求的修建手续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建设标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
六、工程造价及支付:此工程为合同包干价,总计工程造价为516。3万元。支付情况:
1、甲方必须按乙方月进度已完工程量的`85%支付(每月____日结算当月工程量);
2、工程完工后,甲方将工程款在____月内(25工作日内)付至97%;
3、剩余工程款3%为保修金,保修期为________年,到期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全额支付给乙方。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局联合制定的GF—1999—0201合同范畴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3、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一经签订,单份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赔偿守约方工程总价5%的损失。
九、纠纷解决方式双方约定在原告所在地域居住地县级或市级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此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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