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江阴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关于甲方使用乙方机械设备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施工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
二、 施工期限。
使用期限自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
三、 施工标准和结算方式。
租赁费用每月26000 元(含税价),次月结清上月费用,不满一月按每月费用除以30天计算,接到退场通知后 7 天之内费用结算完毕。
四、 驾驶员配备。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配备熟练驾驶员 1-2 名,应持证上岗,其工资由乙方承担,但在施工期内,乙方的驾驶员由甲方管理,甲方有权指挥和调派,甲方负责驾驶员的住宿,伙食乙方驾驶员自理。
五、 机械的维护和保管。
乙方机械在甲方工地正常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正常的维护和保养应不影响工地施工。离开工地修理扣除相应天数的台班费。
六、 燃料费用的承担。
机械燃油(柴油)由甲方提供,其他油料由乙方负责。
七、 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做好安全和技术方面的交底工作。
2、施工期间机械的安全问题,乙方车主或司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严禁野蛮施工和违规作业,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如因乙方违章作业或野蛮施工而造成的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作业时,甲方配备必要的配合人员,对机械进行合理调配,按章指挥,确保人机安全,对甲方的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
4、乙方所提供机械,必须确保性能良好,提供机械设备的`检测合格报告等能证明其安全性能的文件,乙方操作人员需提供操作证书。
八、 特别约定。
1、乙方必须按操作规范,安全合理地使用机械。
2、如乙方所配驾驶员不服从甲方正常的工作调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驾驶员,如乙方操作不当,引起材料浪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非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将机械转给他人使用或为他人进行作业,如乙方擅自转借或指派驾驶员为他人作业,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确认后,有权罚款处理。
九、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机械状态或性能不能达到正常要求,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机械的,乙方应更换相同规格型号的机械,保证甲方正常施工。
2、甲方未能按期付款,则对所拖欠的租金支付违约金。
十、 合同的生效。
十一、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十一、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市仲裁委员会协调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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