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对全行不良资产问责工作实施情况的稽核检查和评价;
2、组织对总行中、高层管理人员的任期(离任)经济责任稽核,并协助拟写经济责任稽核报告;
3、开展监管部门指定的专项稽核项目,拟写相关的专项稽核报告;
4、参加行领导要求部门开展的其他现场检查或专项稽核;
5、落实对参与开展的稽核项目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追踪;
6、对任期(离任)经济责任稽核工作流程和方法以及报告模板进行修改和完善。
4、负责稽核相关外包的大型管理类项目的建设,对项目的进度、交付、培训、应用等情况进行管理,促进项目目标的达成;
5、负责制定并完善项目稽核的稽核方法和程序,持续梳理并优化项目稽核流程;
6、收集、归档稽核项目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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