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将我镇主干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推向市场化,提升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质量,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服务采购要求:
一、范围
承包作业范围为主干道范围内的道路、内街内巷、公共场所、旧村、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和各住宅小区街巷等,其中县道部分不含机动车道。环卫清扫保洁总面积为*平方米(详见下表)。
二、作业内容
负责所承包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上门收集垃圾工作、“牛皮癣”清理、下水口沉池清理、道路路面洒水和冲洗、闲置地的清扫保洁、环卫设施和设备的清洗、车行道和人行道等处的杂草清除、每天将承包范围内所清扫及收集的垃圾运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等工作。
三、作业方法
1、每日普扫两次,一级路18小时、二级路16小时、其他路段及小区10小时巡回保洁(无路灯区域保洁到晚上19:00点),保持路面干净,路面基本见本色,大街、大巷、横巷无卫生死角;
2、每日(雨天除外)喷洒马路两次,小区一次;
3、繁华路段要按期冲洗(要求每周冲洗三次),其它路段每周冲洗不少于一次,保持路面干净;
4、每日普扫作业在早上7:00前完成,中午12至14时前完成;
5、普扫作业要达到六净六无一通标准。六净:路面净,路缘石净,人行道净,墙基净,落水口净,果皮箱净。六无:无积水,无果皮,烟头等废弃物,无人畜粪便,无漏收垃圾堆,无往落水口、明沟、绿化带扫倒垃圾污物,无乱张贴广告纸和乱涂画。一通:下水道口通。
6、人行道与道路路面的保洁质量要求相同,桥栏杆保持整洁;
7、道路路面、人行道、立交桥面(匝道)、隧道、人行天桥面(人行隧道)保洁率要达100%,保洁时间为18小时(即早上5时30分至晚上11时30分);8、果皮箱清掏应及时(每天不少于两次),外壳及内胆每天擦洗一次,保持清洁;
9、保洁人员必须统一标志服(需经甲方审定)上岗;
10、对发现道路设施包括交通标志、公共汽车上落站、电箱、果皮箱、电话亭、花池、树木、高压电塔(杆)以及商铺、住宅、小区建筑立面有乱张贴(城市“牛皮癣”)、涂写、刻画笔迹及其他残留物现象的,要及时做好清理工作。
四、质量要求
1、道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
附: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表
2、道路清扫作业后路面、下水口、人行道等应整洁。
3、保洁垃圾必须随车运走,不得漏收,不得在路面中转,严禁焚烧垃圾,保洁车要整洁完好。
4、除每天完成普扫作业外,要全天巡回保洁,废弃物一出现在路面马上要清理干净。
5、果皮箱应及时清掏、不得外溢;箱周围及地面应无抛撒及存留垃圾;箱体整洁卫生无污迹。
6、严禁将垃圾扫入渠井、下水道。
7、路面无淤泥、沙石、灰。夜间车辆洒漏沙石、灰或车轮带泥上路或漏油污等造成的路面污染应在早上7:00前清理干净,白天洒漏沙石、灰、油污或有关工程建设等造成的污染要及时行动解决(污染面积50平方米以内需在30分钟清理干净,污染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酌情延长清理时间)。
8、无条件服从镇级组织的清洁活动及突击性的卫生清洁任务,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并在重要节假日做好应急预案,将工作落实到位。
9、垃圾手推车等无乱停乱放。
10、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
11、路段、人行道无杂草。
12、专人负责清理“牛皮癣”。
13、做好下水道沉沙井、明渠和防蚊闸的清理及疏通工作(沉沙井、明渠每月要清理不少于一次,防蚊闸每天清理一次),要保证沙井、地漏不堵塞。遇有大雨应及时组织人员上街清理下水口杂物,保持下水口正常排水。
14、垃圾做到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垃圾不得漏收、不得在路面中转,运输途中不准洒落污水、垃圾;严禁私自焚烧垃圾;
15、果皮箱的养护做到摆放到位,及时清掏(每天不少于一次),外壳每天擦洗一次,保持周边地面清洁、无异味。
16、定期清洗、保养车辆,保持车辆外观清洁。
17、司机必须有相应的驾驶证。
18、符合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以及《城市容貌标准》,的要求,如上级部门对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要求提高,本项目质量标准也随之提高。
五、人员设备配置最低要求
1、人员配置
应按《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的有关标准安排清扫保洁人员,保洁时间内每段道路和每个小区分工负责的保洁人员必须在岗。
2、设备配置(见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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