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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股东决定

2023-09-13 来源:易榕旅游

  时间:X年XX月XX日

  地点:………..

  股东成员:

  股东决定: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

  二、 股东决定出资成立 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股东以货币(或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100%,公司的盈亏由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三、 股东为一人,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设经理一人,由担任;设监事一人,由担任。经审查,以上人员不属《公司法》第147条所指人员。

  四、 股东承诺只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一人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不再设立一人有限公司。

  五、 委托(身份证号码: )办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股东签字或盖章: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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