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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发展对策

2022-05-25 来源:易榕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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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发展对策

作者:卢俊兵

来源:《乡村科技》2018年第14期

[摘 要] 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环境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但是,由于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社会定位不确定、墨守陈规等原因,阻碍了我国国有林场的发展。新时期要想充分发挥国有林场的作用,必须采取对策进行改革,确保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造福于民。基于此,本文分析国有林场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发展对策。 [关键词] 国有林场;改革;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18)14-63-2

目前,我国城市化发展迅速,但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如何协调环境保护成了当下需要重视的问题。国有林场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力量,必须深化国有林场改革,解决国有林场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促进林场的发展,提高我国生态环境质量。 1 国有林场改革的必要性

现阶段,我国国有林场改革一方面符合国有林场发展的要求,另一方面是生态环境演变的趋势。改革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实现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对民生的保护等成为需要重视的问题。国有林场的改革,首先需要制定专门的规范,并辅助行之有效的方案措施,确保能够规范化、科学化进行国有林场改革[1]。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市属国有林场改革过程中先制订方案,明确国有林场改革中的问题和要求,再通过相应的措施解决问题。

国有林场的改革推动了林场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为林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战略方案;国有林场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国有林场岗位、社会保障政策、在职无编人员、在编人员的安置等均可得到保障;国有林场改革还有利于完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管机制,对于提高森林蓄积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改善我国生态环境有重要作用。因此,国有林场改革是一项惠民利国、需要长期坚持并完善的事情。 2 国有林场改革存在的问题

2.1 对林场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缺乏重视

国有林场长期处于固定的模式,自收自支,社会效益不明显。而生态环境改善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情,需要长时间进行改善,因此国有林场的生态效益表现不明显,这也就造成了人们对林场发展不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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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偏低,配套资金偏高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投入,配套使用的资金数量偏高。财政补贴的金额往往不能满足国有林场的实际需要,社会资本投入较少,造成国有林场收支不平衡。 2.3 缺乏专业的技术人才与管理人才

长期以来,我国国有林场大多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国家财政的资金支持多为林场建设方面,具体到生产、人员编制、技术等方面则缺乏财政支持。因此,很多年轻人不愿意从事国有林场相关工作,因而造成国有林场的技术人员不足,职工老龄化比重偏大、学历偏低,急需增强人才队伍建设[2]。

2.4 林地保护压力大,村民侵占林地现象严重

近些年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对环境造成了较大的危害,国有林地在保护环境方面渐渐出现力不足的现状。国有林场周边的居民对林地有逐渐侵占的现象,造成林地面积逐年减少,林地保护压力持续增加,巩固林业发展成果任务艰巨。 2.5 林场林地高度分散,建设及维护任务艰巨

国有林地大多分布在偏远山区,基础设施条件差,不能及时解决水、电、路、通讯和管理用房等需求。大多数经营区内道路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没有顺畅的交通条件;国有林场的经营现状不理想,林场人员生活安全性不能得到保障;部分工区饮水和照明问题存在已久,仍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林场人员生活条件差。 3 国有林场的改革对策

3.1 定性、定编、定经费与人员安置

定性主要依据国有林场公益性改革方向,并参照国有林场的功能,为国有林场进行定位,实现提升生态功能、保护森林资源的目标。定编是科学制定国有林场人员编制,聘用专业技术人才对林场进行监督管理。定经费主要是根据国有林场发展的实际要求确定财务预算,相关财政部门给予补贴。在人员安置方面,主要是对在职在编人员的安置、在职无编人员的安置[3]。人员安置的具体方式需要结合当地国有林场的实际情况,采用既能够促进国有林场发展又能保障人员就业的人员安置方式。及时申报五险一金,给予退休人员相应的生活补助,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岗位人员能够发挥各自的专长,共同做好当地的林场保护工作。中共钦州市委、钦州市人民政府结合市属钦州市三十六曲林场的自身条件,多方论证、科学进行了林场定性、定编、定经费与人员安置工作,对当地的林场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3.2 设置国有林场岗位,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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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岗位需要结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内容来设置,最终的目的是保护国有林场,促进国有林场进一步发展。社会保障政策主要是对国有林场在编人员、合同工、林场的退休人员、在职职工以及职工供养遗属给予一定的保障。在编人员工作期间要按照国家规定,参与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非在编人员要根据合同内容参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林场退休人员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要求办理相应的养老保险,并做好后续实施工作;职工供养遗属要根据政策要求及时办理供养遗属事宜,并及时发放供养遗属费用。在编在职职工按照当地国有林场的要求享有缴纳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的保障。这些保障措施要具体实施、认真落实,保障国有林场人员的权利。 3.3 完善监督机制与公益林管护机制

根据政策要求并结合当地林场的实际需求,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产权制度、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林地保护制度、森林保护制度、监督制度和考核制度等制度体系。其中,林地资源档案的建立能够在动态监控林地、审计离职林场场长方面起到相应的作用。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妥善处理被周边居民侵占的林地,规范林地占用内容,避免再次出现违规占地行为。林场森林经营要科学进行,对幼林进行抚育,对大径材进行培育,确保森林面积,强化森林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重视生态公益林即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系统脆弱区域的商品林等的保护,财政政策向公益林倾斜,开展公益林管护公益组织活动,强化人们保护公益林的意识[4]。 3.4 事企分开,妥善处理林场债务

国有林场的存在主要是为了培育与保护森林资源,达到管理国有资产的目的。林场经营企业享有所有者权利。但要对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认定和核查,严防出现国有林场资产流失的状况;妥善处理林场债务问题,保证国有资产不会因为外在条件而流失;保障和维护国有林场员工的基本权益;承包期满不能继续承包的林地,应由林场收归经营;一些出现联营项目的情况,等到合同期满,林场同样收归林地经营,防止林场林地的流失,保障国有林场的经营权。

3.5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要重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特别是对林区道路、饮用水、用电、网络、住房、森林防火、基础电器和有害生物防治等的投入,通过改善国有林场的生活条件,提高林场工作人员对自身工作的重视度。另外,林场工作人员对已经建好的基础设施做好养护工作,防止出现刻意破坏的情况。 4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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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我国国有林场改革迫在眉睫。要重视经营模式、投资机构、管理机构等方面的优化,解决国有林场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从而实现对国有林场的改革,促进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吴海玉,吴海明,何信群.国有林场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发展与对策[J].中国林业产业,2017(2):71.

[2]刘亚杰,赵磊.国有林场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发展对策研究[J].农业科技与信息,2016(15):18.

[3]王金霞,陈龙.新时期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8(5):159-160.

[4]斯庆毕力格,刘利平,斯庆乌尼尔.鄂尔多斯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对策及建议[J].中国林业产业,2016(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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