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费用报销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合理调度资金,管控各项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财政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费用报销的审批流程
1、费用报销必须按规定编制相应的报销单,由经手人签字确认。 2、各部门报销单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汇总至公司。 3、总经理对报销单确认后,统一交给董事长进行审批,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汇总至财务部。
4、财务经理进行最后审核,然后根据资金情况进行支取安排。 5、出纳收到报销单时,根据上述流程,对报销单进行复核,不符合手续的,可不予以支取。 第四条 请款审批手续
1、请款人员因公需要领用现金或支票时,应填写借款单后由部门经理签字;
2、请款人员执借款单到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处审批;
3、请款人员执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财务经理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由出纳复核后按照批准金额予以支付;
4、请款人员请款后必须及时报销。借款不得超过7天,差旅费借款必须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5天内报销。
第五条 报销管理程序
1、编制报销单时,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事由和用途,并附原始单据和发票,逐级审批后到财务部报账;
2、请款人员在任务完成之后要及时报销,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3、出纳对报销凭据予以复核,如符合审批流程和制度,则进行报销或请款单核销。
4、出纳对支取过的报销凭据,需加盖付讫印章来表明报销流程完毕。 第六条 报销时间
每周星期二、星期四下午为报销时间,如遇发薪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过期未报销的原则上当周不再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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