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企业合同管理, 规范合同管理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有关法律、法例及企业拟定的部门职责,联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实质状况,特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所指合同主要为项当先期合同、工程先期合同、工程建设合同、资料设施采买合同样。
第三条 企业所有建设工程的咨询、评论、勘探、设计、监理、施工、资料设施采买等工作,一定签订有关合同,并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四条 合同管理工作接受企业经营班子的一致领导、协调解监察。
第二章 合同的分类
第五条 项当先期合同,主要包含:土地、拜托评估等与项
当先期工作有关的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 ,由开发经营部负责制定合同底稿或采纳对方标准合同, 并负责合同的洽商。
第六条 工程先期合同,主要包含:暂时供水、供电等工程先期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 ,由工程部负责制定合同草案或采纳对方标准合同,并负责合同的洽商。
第七条 工程建设合同及资料设施合同:
1 工程建设合同主要包含:工程勘探、设计、监理、施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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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施采买等需经公然招标确立的合同, 由估算部负责依据招
招标文件, 参照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制定合同底稿,
组织有关部
室进行洽商。
2 依据工程建设实质须经专业分包的合同,
主要包含:幕墙、 弱电、装饰、外头工程等合同, 由估算部负责依据招招标等资料, 参照各种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合同草案,组织有关部室进行洽商。
3 重要资料设施采买三方签证合同,主要包含:新风机组、
组合式空调箱、风机、水泵、冷却塔、热互换器、发电机、消防
报警等,由估算部依据内部招招标文件所确立的价钱, 参照各种合
同示范文本拟定合同草案,组织有关部室进行洽商。
以上工程建设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 第八条 其余零星合同,依据企业拟定的部室职责,由经办部室负责拟定合同草案,负责合同的洽商。
第三章 合同洽商、签订的审批程序
第九条 各经办部室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室与合同对方进
行洽商,洽商结果实时向企业经营班子报告, 经企业领导同意后,
方可签订合同。
1 项当先期合同由开发经营部负责洽商与签订,
合同会签按
估算部、分管领导、企业领导次序挨次审批。
2 工程先期合同由工程部负责洽商与签订,
合同会签按估算
部、分管领导、企业领导次序挨次审批。
3 工程建设合同由估算部负责洽商与签订,合同会签按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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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管领导、企业领导次序挨次审批。
4 其余合同的审批次序参照上述方式进行。
各级审批人员应付合同详尽审察, 并签订详细建议。 经办部
室侧重审察合同的真切性、资信能力、履约能力;工程部侧重审察合同技术条款,包含技术、质量、工期的标准和要求;估算部侧重审察合同经济条款,包含合同价款、计价方式、付款方式能否严实、能否能有效保障企业利益,由企业领导签订建议后,合同才能盖印奏效。
第十条 经办部室依据签订的建议或建议增补、完美合同条款,并将改正后的合同文稿在与合同对方进行技术和商务洽商后,连同《合同会签审批表》和合同原件及有关文件存案归档。
第十一条 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经两方磋商,确有必需更改或撤除的,须依照合同原审批程序从头报批。
第四章 合同的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签订后, 即拥有法律拘束力, 合同经办部室、
有关部室应本着“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和执行合
同商定的义务,同时敦促对方执行合同, 以保证合同的全面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经办部室、有关部室应实时掌握、认识合同
对方的现况, 对合同的执前进行追踪, 解决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
题,以《合同法》为依照,保护企业利益。
第十四条 合同款支付:经办部室按合同中商定的付款时间,
负责填写付款审批表, 按企业有关规定审察, 报企业领导审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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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可支付。
1 项当先期合同款支付由开发经营部审察后负责申报,
支付
按估算部、财务部、分管领导、企业领导次序挨次审批。
2 工程先期合同款支付由工程部审察后负责申报,支付按估
算部、财务部、分管领导、企业领导次序挨次审批。
3 工程建设合同款项支付由工程部负责填写拨付审批表和 实质达成工程量、形象进度,由估算部审察可支付额后报财务、分管领导、企业领导次序挨次审批。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结算:当合同工作内容所有执行完成,达到工程结算条件时,进行合同的结算。
工程先期合同、 工程建设合同, 由估算部负责整理完好的完工结算资料,此中完工图、竣薪资料需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察签订建议并由工程部负责整理。 估算部依据结算资料进行结算审察,将审察结果提交受托的审计单位审察, 由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后,作为结算依照。
资料设施合同, 估算部依据工程部签订资料设施的到货进度状况、实质安装使用状况等资料进行结算审察。
第十六条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工作内容所有执行完成,余款结清,为该合同的所有执行期。
第五章 合同的管理
第十七条 各经办部室应成立合同台账,估算部负责合同的
管理、检查与归档,财务部复核合同支付,其余有关部室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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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企业设有“合同专用章” ,由办公室一致保留,合同专用章的盖印由办公室专人登记, 并复印合同审批表和有关资料保存备查。
第十九条 除企业还有规定外,企业所有建设工程合同原则上应加盖合同专用章,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企业及本部门的行政章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 特别状况经企业领导同意后可用企业行政章签订合同。
第二十条 企业所有建设工程合同推行按项目一致编号制,估算部应按合同编号实时将合同整理归档, 依据合同执行状况按期将合同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保留。
第二十一条 合同签订后,除交托对方必需的份数外,合同
由估算部一致分送合同经办部室及有关部室、
财务部、办公室归
档,合同签订依照也同时由估算部送办公室(存档)备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方法经企业办公会议议论经过,自觉文之日
起执行。
附件:
1 合同会签审批表(三份) 2 工程结算审批表(二份) 3 建设工程合同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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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审批表
项目:
合同名称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合同价 结算报价 审察价结算说明:
审察人:
结
估算部建议: 经办部室建议:
算
审
核
分管领导建议: 企业领导建议:
备注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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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合同清单
一 项当先期工作有关合同
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 可行性研究报告拜托合同 3 环境影响评论拜托合同 4 交通影响剖析拜托合同 5 放验线拜托合同 6 指标复核合同 7 防雷装置检测合同
8 人防工程施工图审察波及咨询合同二 工程先期合同
1 暂时用水、用电合同 2 基坑围护设计合同
3 检测合同:桩基、消防、实体、环境、节能、电梯、安防
4 二次专项深入设计合同
5 供暖、供气、广电、通讯、路灯、正式供水、供电合同 三 工程建设合同
1 工程勘探合同 2 工程设计合同 3 工程监理合同 4 工程施工合同 5 重要设施采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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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专业分包合同:桩基、钢构造、幕墙、弱电、内外精装饰、外
围、景观等
7 重要的资料设施采买三方签证合同:
主要包含新风机组、 组合
式空调箱、风机、水泵、冷却塔、热互换器、发电机、消防报警 等重要资料设施采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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