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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奖惩办法

2023-02-27 来源:易榕旅网


护理人员奖惩办法

为保障护理质量、护理安全,规范护理工作秩序,强化护士行为规范,制定护理人员奖惩办法。

一、奖励办法

(一)、奖励内容

1、护士代表医院、护理部外出参加各种活动、比赛,为医院、护理部赢得荣誉。

2、护士服务态度好,经常受到患者、家属、周围同志及领导好评。

3、护士全年全勤,全年上夜班>160天。

4、护士工作认真、仔细,有效避免了一次差错、事故、并发症、护理缺陷。

5、护士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能积极主动参加,表现突出者。

6、全年度被评为三星级护士。

7、科室全年无差错、事故、护理并发症及护理纠纷。

8、科室全年护理质量及服务质量考核达标,质控考核居全院前二名。

9、科室全年支援其他科室天数居全院第一,达到15天以上。

(二)奖励金额:100-500元。

二、处罚办法

(一)处罚内容

轻度违规

1、因过失导致工作出现错误,但情节轻微。

2、妨碍工作秩序或在工作场所妨碍他人工作。

3、违反无菌操作规程,进入消毒隔离区域不按规定更衣、更帽、更鞋。

4、对各级主管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

5、对在医院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不认真整改。

6、不履行核对责任,冒名顶替签名。

7、擅自在医院内留宿外来人员。

8、违反首接负责制(初次),或推诿病人。

9、不按时间规定要求,提前或延迟进行诊疗操作或文字记录。

10、科室发生护患纠纷未积极处理,有推诿现象。

11、值班期间有睡觉现象。

12、有意隐瞒不良事件不上报者。

13、无故不参加院部、护理部、科室组织的各种会议、业务学习及各类考核。

中度违规

1、因玩忽职守造成医院损失(500元以内)。

2、两次以上不服从科室负责人的安排。

3、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4、遇到特殊情况,不请示汇报擅自作主,无不良后果者。

5、值班期间未及时巡视病房,造成纠纷者。

6、各种制度、规范、流程执行不到位,被上级部门查实通报。

7、不认真接待处理来信、来电、来访等,导致事态扩大,引发院级以上投诉或越级上访。

8、违反规定使用医院文件或医学资料内容,造成病人隐私泄漏。

9、不听从有关部门或上级指令,拒绝人员工作调动和调拨设备、物资、药品等。

10、拒不听从主管指挥,与管理人员发生冲突。

11、违反首接负责制两次以上。

重度违规

1、违反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导致重大安全事故。

2、捏造事实骗取休假或假文书。

3、有偷窃行为(包括患者、同事或医院财物)。

4、私用医院名义招摇撞骗,使医院蒙受损失。

5、利用职务之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

6、发生市、省级投诉或在新闻媒体上曝光,给医院声誉造成重大影响。

7、未按规定执行医疗护理规章制度查实三次以上(病历书写规范制度除外)。

8、年度内累计发生轻度违规三次或中度违规两次以上。

9、遇到特殊情况,不请示汇报擅自作主,造成严重后果者。

(二)处罚规定

1、员工发生轻度违规处罚100元;中度违规200-500元;重度违规上报院部考核会议决定。

2、员工发生轻度违规,发书面通知,在全科会议上通报批评;发生中度、重度违规在全院护士大会上通报批评。

3、员工发生重度违规时,科室负责人应承担管理责任,并处罚100元。

4、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发生违规时,可向院部举报,由相关科室按本规定处罚。

护理部制订了“员工违规处罚通知书”,违规处罚通知书必须直接送达被处罚员工本人,不得传递。

(三)处罚程序

员工违规由相关科室(护士长、护理部)直接向当事人下达“员工违规处罚通知书”,但在下达前必须报经上一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重度违规必须报院部考核会议同意处罚。

备注

1、凡违规行为涉及到两个(或以上)员工时,对有关违规员工应根据违规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责任并予以处罚。

2、本规定与医院现行各项管理规定一并有效,即可单独又可合并应用。

3、凡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条例、条令、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4、凡发生上述没有明确违规内容的事项而无参照处罚条款时,报护理部会议讨论决定,或报院部考核会议决定。

5、本规定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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