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机南路工程 编号: 时间 公司/项目部: 年 月 日 地点 参加人员 机主: (型号) 操作人员: 参与人数总计: 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纪要: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系好帽带,遵守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机械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禁止酒后操作. 3、作业前,各系统管路及接头部份应无裂纹、松动和泄漏现象,滚轮的刮泥板应 平整良好,各紧固件不得松动,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 4、启动后,应进行试运转,确认运转正常,制动及转向功能灵敏可靠,方可作业.开动前,压路机周围应无障碍物或人员。 5、碾压时应低速行驶,变速时必须停机。速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在一个碾压 行程中不得变速。碾压过程应保持正确的行驶方向,碾压第二行时必须与第一行 重叠半个滚轮压痕。 6、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不得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 动。 7、在新建道路上进行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碾压。碾压时距路基边缘不应少于 0.5米。 8、作业时,压路机应先起步后才能起振,碾压时,振动频率应保持一致。 9、作业人员在上下班时严禁横穿高速公路,违者后果自负。 10、碾压松软路基时,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振动碾压。 11、上、下坡时,应事先选好挡位,不得在坡上换档,下坡时不得空档滑行。 12、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米,在坡道上不得纵向行驶。 13、在运行中,不得进行修理或加油.需要在机械底部进行修理时,应将内燃机熄火,用制动器制动住,并楔住滚轮。 14、作业后,应将压路机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并制动住。不得停放在土路边缘及斜坡上,也不得停放在妨碍交通的地方。 15、下班时要统一停放在安全的管理区域。 16、碾压时要与推土机、汽车形成交叉作业防止发生摩擦。 17、夜间作业时必须保证照明设施齐全。 18、其他补充事项: (1)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严禁违章操作.若操作人员自己操作不当或违规违章作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即要赔偿损失又要罚款.即: A、第一次操作不当或违规违章作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罚款50——100元。 B、第二次操作不当或违规违章作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罚款100-—200元。 C、第三次操作不当或违规违章作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罚款200—-300元;还将机械和操作人员清出施工现场. (2)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防止塌方翻车。 公司经理/项目经理: 记录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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