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职业中毒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急性职业中毒突发重大事故给企业造成的危害,维护项目正常的经营秩序、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切实提高项目部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一、 成立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监狱警示教育中心现场急性职业中毒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王彦平
副总指挥:陈喜福,刘国良
成员:张延青、谷营兵、班会力、冯建英
1、总指挥为项目部急性职业中毒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并负责应急资金的落实,监督、应急、物资等到位情况。
2、各成员对本岗位内的相关工作负责。
3、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应急处理日常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主要监督项目相关工作及其它应急预案的实施与运行,具体负责紧急状态的预防和纠正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并定期检查应急情况的物资和技术准备的落实情况,组织有关的应急演练和交底、教育等。
4、其他部门负责协助作好应急准备和响应。
二、各类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
1、制定“应急预案”。并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由分包单位驻所在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并由总包单位统一指挥,应对急性职业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急预案”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2、建立预警控制系统。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网络体系分为二级,应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组织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建立急性职业中毒突发事件应急队伍。项目部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安全部;
4、储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救治、救灾物质和其它社会资源。
三、突发事件信息收集、辨别和报告制度。
1、项目部内部的应急电话是*******、********,接待应急情况责任人为:***、***
2、外部报救电话:石家庄市的救护电话号码为“120”、“119”,安全报警电话“110”。
3、项目各部门、各分包单位应当在事件发生后5分钟内, 以书面或口头向项目部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如实报告;项目部应当在接到报告30分钟内,向上一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报告。
4、威胁人的生命安全或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可直接拔打110,119,120等公共求救电话,并同时向项目部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报告。
5、拨打电话时须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1)说明伤情(案情)和已经采取了些什么措施,好让救护人员先做好急救的准备。
(2)讲清楚伤者(事故)在什么位置,施工出入口在什么位置。
(3)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事故地)的电话以便救护车(消防车、警车)找不到所报地方时,随时用电话联系。基本打完报救电话后,应问接报人员还有什么问题不清楚,如无问题才能挂断电话,通完电话后,应派人在现场外等候接应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同时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进工地现场的路障清除,以便救护车到达后,能及时进行抢救
6、对突发事件的信息辨别、综合分析。项目部建立突发事件紧急介入制度,项目部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接到不同方面的紧急报告后,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视其突发事件危害程度,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项目部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可以紧急介入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四、突发事件的责任追究、表彰和通报制度
1、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的,将对项目有关人员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对有关分包单位进行罚款、承担全部后果、甚至退场的处分,对触犯法律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2、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由项目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触犯法律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3、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采取其它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对有关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4、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谣言、扰乱正常的经营、生产、生活秩序的,由项目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和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后果的将追究项目肇事者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触犯法律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项目部应对及时报告、主动抢险并使企业和国家财产免遭更大损失的立功人员给予通报、奖励或记功表彰。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1、应急处理的程序:(1)各部门、分包单位出现突发事件应当按规定程序逐级报告。(2)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能隐瞒、缓报、谎报。
2、应急预案启动前的准备。项目部应急预案启动前,各部门、分包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准备,采取必要应急措施。
3、“应急预案”启动时的各种施救处理措施。(1)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发生地的项目、分包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积极配合工作组和政
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2)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对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时,各部门、分包单位应当予以主动配合。(3)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有权调集人员、资金、交通工具及有关设施、设备、救治救灾物资。
4、应急处理的善后工作。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结束后,由所在部门、分包单位写出事件经过与处理决定,报项目领导审阅后存档。
六、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
1、人员组织。应急处理小组应视突发事件实情,及时组织足够人员,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各人(小组)职责。
2、赶赴事发地时间。应急事件处理小组应安排专人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要求到达事发地各自岗位,迅速展开工作。
3、资金保证:项目部应编制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费用预算,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资金使用辅助账。
4、车辆调度:一旦出现突发事件,项目部可请求分公司综合办公室直接调度车辆,当内部车辆不够或不及时,应及时组织外租和外借。
5、医务室与急救箱:项目部配备急救箱,并配备必备急救药品。配备应以简单和适用为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必要情况下可直接拨打120。
6 、其他应急设备和设施。由于项目经常会出现一些不安全情况,甚至发生事故,由于光线和照明情况不好,在应急处理时就需配备有应急照明,如可充电工作灯、电筒等设备。在应急处理时就需有用于危险区域隔离的警戒带、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志牌。
7、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项目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稳定施工人员情绪。要做到有组织有指挥。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疏导交通、排除险情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件,并进行拍照或录象。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如安排人员看守事故现场等,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对事故现场的破坏。清理现场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取证完毕,并完整记录在案后方可进行。在此之前,不得借口恢复施工,擅自清理现场。
七、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和队伍的培训
1、各分包单位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技术负责人;成员: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等。
2、队伍的培训。加强各项工作的日常管理,是应对重大突发事故的重要保障。建立、完善和严格执行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岗位培训和知识竞赛活动,通过检查制度和落实防范措施等管理工作,是消除事故隐患,搞好事故预防的基础工作。突发事件预防,就是要消除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实现作业行为和作业条件安全化。
(1) 开展思想教育和规章制度教育。(2) 进行知识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3) 推广标准化管理操作和确认制度活动,严格操作规程和程序进行各项作业。(4)
加强重点要害设备、人员作业的管理和监控,搞好平衡生产。(5) 注意劳逸结合,使作业人员保持充沛的精力,从而避免产生不良后果行为。(6) 采取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改善劳动条件(7) 开展日常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8)项目部每年应组织1~2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习,以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人员的素质,达到检验队伍的目的,使之做到一声令下,能迅速到位投入战斗。
急性中毒抢救预案
急性中毒是指在短时间内,人体接触、吸入、食入毒物,大量毒物进入人体后,突然发生的病变,是威胁生命的急诊。在施工现场如一旦发生,应尽快确诊,并迅速给予紧急的处理。积极而因地制宜、分秒必争地给予妥善的现场处理和及时转送医院。这对提高中毒人员的抢救成效率,十分重要。
(1)急性中毒现场救治原则
1)不论是轻度还是严重中毒人员,不论是自救还是互救、外来救护工作,均应设法尽快使中毒人员脱离中毒现场、中毒物源,排除吸收的和未吸收的毒物。
2)根据中毒的不同途径,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①皮肤污染、外表接触毒物:如在施工现场接触油漆、涂料、沥青、外掺剂、添加剂、化学制品等有毒物品中毒时,应脱去污染的衣物并用大量的微温水清洗污染的皮肤、头发以及指甲等,对不溶于水的毒物用适宜的溶剂进行清洗。
②吸入毒物(有毒的气体):如进入下水道、地下管道、地下的或密闭的仓库、化粪池
等密闭不通风的地方施工;环境中有毒有害气体及氧焊割作业、乙炔气中的磷化氢、硫化氢、煤气(一氧化碳)泄露;二氧化碳过量;油漆、涂料、保温、粘合等施工时;苯气体等作业产生的有毒有害的气体的吸入造成中毒时。应立即使中毒人员脱离现场,在抢救和救治时应加强通风及吸氧。
③食入毒物:如误食发芽的土豆、未熟扁豆等动植物毒素及变质食物、混凝土添加剂中的亚硝酸钠、硫酸钠等和酒精中毒,对一般神志清者应设法催吐:喝温水300—500mL,用压舌板等刺激咽喉壁或舌根部以催吐,如此反复,直到吐出物为清亮物体为止。对催吐无效或神智不清者,则可给予洗胃,洗胃一般宜在送医院后进行。
(2)急性中毒急救注意事项
①救护人员在将中毒人员脱离中毒现场的急救时,应注意自身的保护,在有毒有害气体发生场所,应视情况,采取加强通风或用湿毛巾等捂着口鼻,腰系安全绳有场外人控制、应急,如有条件要使用防毒面具。
②常见食入中毒的解救,一般在医院进行,吸入毒物中毒人员应尽可能送往高压氧舱的医院救治。
③在施工现场如已发现心跳、呼吸不规则或停止呼吸、心跳时间不长,则应把中毒人员移到空气新鲜处立即施行口对口(口对鼻)呼吸法和体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急救。
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监狱工程项目部
201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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