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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办事指南

2024-01-11 来源:易榕旅网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方案存案做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方案存案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全省范围内中央驻滇公司(总部) 、省属公司。切合以下条件的单位能够提出申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方案管理方法》 (国

家安全生产督查管理总局令 第号)第三章 应急方案的评审、宣布和存案 第二十六条;《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方案管理实行方法》 (云南省安全生产督查管理局通告第号)第三章 应急方案的评审与存案 第三十四条。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况: 不切合上述条件或是其余法律、 法例、规章规定的不予允许情况。

职权种类:其余行政职权

二、设定及办理依照

部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方案管理方法》 (国家安全生产督查管理总局令 第号)

规范性文件:《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方案管理实行方法》 (云南省安全生产督查管理局通告第号) 。

这些法律、法例、规章、文件详细内容可经过云南省政务服务大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下载。

三、实行机关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是办理该行政允许事项的法定机构。 负责该行政允许事项的审察并作出行政允许决定。

四、存案条件

予以存案的条件: 提交存案的方案应遵行 《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方案管

理实行方法》(云南省安全生产督查管理局通告第号)第二章

应急方案的编制

与连接 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三条规定编制。

五、政策、技术、数目限制

本职权无政策、技术、数目限制。

六、申请资料

(一)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方案存案申请资料目录

序号

资料名称

资料形式

份数

资料根源

其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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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目录

原 件 份 申请人自备

应急方案存案申报表

原 件 份 申请人自备 盖生产经营单位公章

评审(或论证)报告应

包含以下内容:(一)应

急方案名称;(二)评审

应急方案评审或许论证

复印件

建议

申请人自备

地址、时间、参会单位 和人员;(三)专家信面 评审建议;(四)专家名

单(署名);

应急方案文本

复印件 份 申请人自备

电子文档

盘 份 申请人自备

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

复印件

源检查清单副本

申请人自备

注:申请资料所需应急方案存案申报表可在办理窗口领取或云南省政务服务

大厅()、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下载。

(二)共同存案与前置存案

. 共同存案

《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方案管理实行方法》 (云南省安全生产督查管理

局通告第号)第三十四条

中央驻滇公司(总部) 、省属公司应急方案报省人民

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督查管理职责的行业、 单位主管部门存案, 并抄送省应 急管理厅(同时,出示存案登记表或许存案证明复印件) 。

. 允许前置

( 三)中介服务要求

(四)培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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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个工作日,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和公司整顿时间不计算在内。承诺办结时限:个工作日,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和和公司整顿时间不计算在内。八、允许收费及依照

收费环节:无。

收费项目:无。

收费依照:无。

收费标准:无。

减免收费的情况:无。

缴费时间:无。

缴费地址:无。

九、办理流程

(一)申请

受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曙光中路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一楼行政允许办证厅接件窗口,电话: ;交通方式:市内可乘路、路、路、路等公交车到董家湾站下车步行米左右即到,或乘地铁号线到大树营站下车步行米左右即到。

受理时间:礼拜一至礼拜五上午: :,下午::(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一楼行政允许办证厅工作窗口收到公司申请后, 在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对申请资料切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公司发送《受理通知书》 ;对申请资料不切合要求且能够经过补正达到要求的, 将就地或许在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发送《申请资料补正见告书》一次性见告,逾期不见告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资料不切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察

受理后工作日内达成审察和作出能否存案的决定。 不予存案的书面见告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四)存案决定及送到方式

办理结果:对予以存案的单位, 下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方案存案登记表, 证件有效期为下次生产经营单位提起存案申请。对不予存案的单位,说明原因。

送到方式:自作出存案决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可经过电话通知申请人直接到省应急管理厅一楼行政允许办证厅领取, 申请人个工作日内将来领取的, 经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通告,自通告之日满天,即视为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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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办理方式

(一)直接受理

(二)立刻办

(三)最多跑一次

十一、允许服务

(一)咨询

.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曙光中路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一楼行政允许办证厅。

时间:礼拜一至礼拜五上午: :,下午::(节假日除外)。

()电话咨询: () 。

时间:礼拜一至礼拜五上午: :,下午::(节假日除外)。

. 咨询答复

经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 将就地获得答复; 经过网络咨询的, 将在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获得答复。

(二)办理进度查问

经过窗口和电话咨询存案事项办理进度。

时间:全天。

(三)督查投诉

窗口投诉: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曙光中路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一楼行政允许办证厅。

时间:礼拜一至礼拜五上午: :,下午::(节假日除外)。

电话投诉: () 。

时间:礼拜一至礼拜五上午: :,下午::(节假日除外)。

信件投诉:省纪委、省督查厅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组;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曙光中路号;邮政编码: 。

(四)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许其余组织以为详细行政行为入侵其合法权益的, 能够自知道该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天内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或国家应急管理部提出行政

复议申请,或应该自知道或许应该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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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做事流程表示图

. 有关文书、表单

附 件

做事流程表示图

提出申请 审察申请资料

不切合法定受理条件

资料齐备并切合要求

资料不全或不切合要求 (出具《资料补正见告书》 ) 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

窗口出具 《受理通知书》 并 转省应急管理厅应急办办

理通知书》)

资料齐备并切合要求

省应急管理厅组织有关专家审察申报资料,

提出审批建议; 需现

场审察的,到现场审察。

不切合存案条件,书面告 知不予审批的原因

见告申请单位到云南省应急

切合存案条件的, 待补正有关资料 送到后, 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 下 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方案存案登

管理厅咨询接件窗口领取备

案文件

记表

.有关文书、表单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方案存案申请表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 传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财产总数 从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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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行业种类

万元 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方案管理方法》 ,现将我单位编制的:

等方案报上,请予存案。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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