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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作业(一)参考答案

2023-12-20 来源:易榕旅网
《国家赔偿法》作业(一)参考答案

一 名词解释

1国家赔偿 :国家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通过法定赔偿义务机关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所给以予的赔偿。

2职务行为主体:是指执行国家职务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3行政赔偿:指导致行政赔偿责任的原因行为的范围

4职务违法行为是国家侵权责任中最根本的构成要件,它说明了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最根本的原因。

5国家赔偿法:专指国家赔偿法典,即国家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系统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原则、条件、范围、标准、方式与程序等的法律文件,它是国家赔偿的基本法律。

二、不定项选择:1、AC2、C3、B4、ABCD5、BC6、ABC7、C8、B9、C10、ABCD11、ABCD12、AB13、BC14、D15、D

三、填空:1行政赔偿、刑事赔偿;2、金钱3、法国 4、1994年5、实体法和程序法6、公民、法人、其他组织7、公务活动8、职务违法行为9、 10、对人身权的损害、对财产权的损害 四、 问答题

1 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特色

(1)我国国家赔偿法确定了违法责任原则。

(2)在国家赔偿法的适用范围上,立法者大胆地将司法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的同时,没有急于求全,没有将一些有争议的侵权损害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

(3)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十分注意与我国现有法律尤其是行政诉讼法的配套协调。

(4)在一些形式问题上,我国的国家赔偿法也有自己的特色。比如:(1)在体例结构上,我国国家赔偿法集实体法、程序法于一身;(2)在内容结构上,采用的是统一立法的形式;(3)在表达方式上,我国国家赔偿法大量采用概括式和列举式的表述方法,同时结合采用排除方法;(4)在语言上比较精炼、准确,基本上没有含义模糊引起歧义的情况,比较符合规范。 2 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由职务行为主体,职务违法行为,损害与因果关系四个部分组成。 职务行为主体

职务行为主体是指执行国家职务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职务违法行为

职务违法行为是国家侵权责任中最根本的构成要件,它说明了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最根本的原因。

损害

确立国家赔偿责任的目的在于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因此,损害的发生是国家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 我国国家赔偿法暂将损害确定为人身权与财产权的损害。

因果关系

3 公务过错指公务活动中欠缺正常的标准。体现在公务过错源于公务人员 为客观过错 4 国家赔偿法的基本特征

第一,国家赔偿法具有系统的法典形式。

第二,国家赔偿法实体法规范与程序法规范寓于一体。 第三,国家赔偿法的调整对象是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

行使职权形成国家职务侵权赔偿关系,涉及到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平衡与兼顾

5 制定国家赔偿法的必要性在于:

制定国家赔偿法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

制定国家赔偿法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制定国家赔偿法,对防腐倡廉,提高行政效率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制定国家赔偿法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的需要。

制定国家赔偿法,有助于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国家赔偿法的制定也是保护我国侨民及出国人员合法权益的需要

《国家赔偿法》作业(二)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内部行政行为:也称特别权力关系,或特别服从关系。指行政机关基于特别法律关系,对其所管辖的公务员有强制命令的权利,而公务员却负有服从的义

2、自由裁量行为 :它是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选择其认为合于行政目的的正确行为。

3、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指接受行政赔偿请求,对行政赔偿请求人负有行政赔偿义务的机构。

4、行政赔偿程序:是指行政赔偿请求人向国家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行政赔偿,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给予行政赔偿以及通过人民法院解决行政赔偿纠纷的方式、方法和步骤。

5、行政先行原则:由于行政程序较诉讼程序简便、迅速,更能便利人民主张权利,所以,许多国家在处理两个程序的关系时,大都奉行“先行政后诉讼”的原则

6、 行政追偿:是指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二 、不定项选择:1、ABC2、ABCD3、AB4、ABCD5、ACD6、ABC7、AB8、C9、ABCD10、AC

三、判断改错:1、(1)√(2)√(3)×2、×3、×4、√5、(1)×(2)√(3)√6、× 四、问答题 1国家责任豁免

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中的责任豁免事项主要是由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大致包括:行政立法行为、国家行为、内部行政行为、自由裁量行为。 (1)行政立法行为 (2)国家行为

(3)内部行政行为。也称特别权力关系,或特别服从关系。指行政机关基于特别法律关系,对其所管辖的公务员有强制命令的权利,而公务员却负有服从的义务。 (4)自由裁量行为

它是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选择其认为合于行政目的的正确行为。

因责任构成要件欠缺而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1)军事行为

军事行为的实施主体并非行政机关,由此造成的损害不能循行政赔偿程序进行索赔,而应由军队内部自己制定特别法予以处理。

(2)公有公共设施管理与设置欠缺行为

我国铁路、邮政等公用事业正趋于企业化,不再具有行政职能,其设置或管理欠缺发生的赔偿问题,不属于违法行使职权的问题,故不纳入国家赔偿范围。 其他减免同家赔偿责任的情形 (1)紧急避险。 (2)意外事件。 (3)不可抗力。 (4)第三人过错。 2、行政先行处理原则。

行政先行处理原则是指在行政赔偿请求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以前,应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如果行政处理未能解决争端,则请求权人方可提起赔偿的诉讼程序。行政先行处理原则具有其优越性:(1)将行政机关能够解决的赔偿争端,利用行政手段在内部处理,其程序简单、迅速,使受害人与行政机关都免进司法程序,省时省力,对受害人权利的保护和行政机关的开展均不无好处。(2)实践证明,大量的赔偿请求 基本都可以在行政处理过程中得到解决,这样一来,大大疏减了诉源,减轻了法院处理行政赔偿案件的负担。(3)它体现了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尊重,行政职权之于赔偿义务机关,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是必须行使的,带有强制性,因而当职权的行使出现差错时,应使其有机会采取补救措施,纠正差错,赋予主动权。 3、请求赔偿的要件:

(1)请求人的赔偿请求必须是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其他任何机关均无权直接受理。

(2)请求人必须具有请求权。

(3)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请求,这是个时效要件。

(4)所提之赔偿请求必须是法律规定应该赔偿之损害范围或我国《国家赔偿法》对行政赔偿的范围有明确规定的 4、起诉的条件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欲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必须以行政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条件。

(2)必须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职权行为而起诉。

(3)必须在行政处理结束后的3个月内提起,逾期不起诉,则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归于消灭。

(4)起诉人必须具有赔偿请求权。

(5)侵权损害必须是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 5、 追偿的要件

(1)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支付了赔偿金或返还了财产或恢复了原状。

(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对加害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国家赔偿法》作业(三)参考答案 一 名词解释

1、刑事赔偿请求人:即因行使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管理职

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害其人身权和财产权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提起国家赔偿请求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刑事损害赔偿程序:是指国家对于因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不法侵害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受到损害的当事人予以赔偿的程序。

3、刑事赔偿的复议程序:是指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后,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或者请求人对赔偿金额有异议时,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机关经审查而对赔偿争议作出决定的活动。

4、刑事追偿: 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在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履行了赔偿义务后行使追偿的在法定期限内行使的追偿。

5、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指接受刑事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的义务方。 二、不定项选择:

二 问答题

1我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按照下列原则予以确定: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3)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4) 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5)刑讯逼供、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或者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作出上述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所属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此外,对于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中错误采用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执行错误所造成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害,应向作出错误的采取强制措施决定以及作出错误执行行为的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要求,以其作为赔偿义务机 2、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原则

是指赔偿请求人在最终解决刑事损害赔偿争议之前须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先行处理原则”有着明显的优越性:首先,由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表现了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尊重,为其提供了一个自己改正错误的机会;其次,赔偿义务机关为专门的司法审判机关,熟悉业务,了解案情,先行处理程序简便、迅速,可以给请求权人提供便利、经济的救济;最后,习性处理程序可以消除大部分赔偿争议事项,减少专门机构的工作压力。 3、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的法定条件。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可以将必备的前提条件分为两类:

(1)事实条件:第一,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错误行使国家刑罚权,错误事实已为司法机关所确认和纠正;第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因司法机关的错误刑事追究遭受损害,损害事实确已存在;第三,受害人所受的损害依法应纳入国家赔偿。

(2)程序条件:即该赔偿争议已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或复议机关复议;另外,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对已经提出作出赔偿决定的申请的,如果请求人在法院处理过程中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提出申请,法院将予以驳回。

4、.求偿权成立要件

一般而言,国家行使追偿权的条件包括:

(1)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是国家行使追偿权的前提条件;

(2)必须在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履行了赔偿义务后才能行使追偿权;

(3)追偿权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行使。

我国国家赔偿法将可以行使行使刑事追偿权的范围限制在:(1)有刑讯逼供、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伤害或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行为的;(2)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5、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事项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7条的规定,对于下列情形,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理解这一规定应当注意:

a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者必须是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有罪证据的公民本人;

b即使司法机关明知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陈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并且明知该公民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仍然将其羁押或者判处刑罚,国家仍然不承担赔偿责任,原因在于公民自己的伪造行为意味着他自动放弃了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

c因公民自己的过失导致其被司法机关错误羁押或错判的,国家不能免除其刑事赔偿责任。

依照刑法第17、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这主要包括:

a不满14岁的人;

b已满14岁不满16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罪行;

c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的。这些人之所以被无罪释放,并非缺少犯罪事实,而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豁免了其刑事责任,因此,国家当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重要包括:

a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犯罪的; b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c经特赦免除刑罚的;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后无关的个人行为

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案例分析: 参考答案:

《国家赔偿法》作业(四)参考答案 一 名词解释

1返还财产:它是一种对财产所有权构成侵害后的赔偿方式。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将有关财产归还对其享有所有权的受害方的赔偿形式。

2恢复原状:是指负有赔偿义务的机关按照被害人的愿望和要求恢复损害发生之前的原本状态。

3 慰抚性原则 p215慰抚性原则。这一原则认为国家赔偿不可能对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作 完全充分的救济,国家机关本身的性质和特征决定国家赔偿只宜作象征性的抚慰,赔偿额只能限制在实际所受损失的范围之内。我国国家赔偿法中所确定的赔偿标准,基本上是采用慰抚性原则的

4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院期间内不行使请求权将依法丧失诉请法院保护的实体意义上的诉权(胜诉权)的制度。 5 国家赔偿的时效

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二、不定项选择:1、ABCD2、A3、B4、B5、ABD6、D7、B8、

A9、D10、BD

三、判断改错:1、×2、×3、×4、× 5、√ 四、 问答题

1国家赔偿实效的中止条件 2、国家赔偿法实施的意义

第一,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反映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迫切需

要。

第二,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充实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容。 第三,国家赔偿法的实施促进了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 第四,国家赔偿法的实施,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培育提供了可

靠的法律保障。

3、国家赔偿法适用原则:

第一,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二,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第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4、赔偿法中赔偿标准上的原则

(1)惩罚性原则。指赔偿额度标准对侵害方应具有惩罚性。 (2)补偿性原则。指赔偿额以能够弥补受害人所受的实际损失。 (3)慰抚性原则。这一原则认为国家赔偿不可能对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作完全充分的救济,国家机关本身的性质和特征决定国家赔偿只宜作象征性的抚慰,赔偿额只能限制在实际所受损失的范围之内。我国国家赔偿法中所确定的赔偿标准,基本上是采用慰抚性原则的。

5、国家赔偿方式与民事赔偿方式的异同(要点)

(1)赔偿的根本目的不同。

(2)侵权责任主体及赔偿义务主体的范围不同。 (3)赔偿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地位不同。 (4)侵权责任方承担赔偿的能力不同。 (5)两种赔偿各自侧重的形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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