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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通知

2020-10-14 来源:易榕旅网


象山县教育局文件

象 教 普〔2010〕 2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通知

各中小学:

近期,有群众在象山港论坛反映,一小部分学生在双休日出入KTV等娱乐场所、个别学生与社会闲散青年结伴交友等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品行,经研究,决定在学期末开展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强化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创设浓厚的宣传学习氛围。各校根据自身特点,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集体签名等形式营造活动氛围,组织学生原原本本学习、诵读《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做到人人熟知内容、明确要求,将《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真正落到实处。

二、要拓展丰富多样的活动载体。各校要根据学生在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合本校实际的活动实施方案,有的放矢地开展多载体的教育活动。通过“文明从脚下起步”、“文明与我同行”和以“日常行为讲规范、人际交往讲礼仪、社会活动讲文明”为主题的文明礼仪教育实践活动,围绕校园礼仪、生活礼仪、社会礼仪,有步骤、分层次、创造性地开展实践活动;鼓励和指导学生自编顺口溜,举行演讲会、辩论会、知识竞赛和征文比赛等,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促进学生加深对《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理解,使其逐步内化为自觉行动;组织学生积极开展“六个一”活

动,即参与一次主题班会、出一期专题板报(或手抄报)、作一次专题演讲(辩论),写一篇感想文章、做一件讲文明讲礼貌的实事(开展一次实践活动),与家长沟通一次。

三、要善于发现典型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各校要充分利用学期末评选“行为规范标兵”、“养成教育先进班级”等各类先进的契机,表彰一批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标兵和先进集体,树立一批学习的榜样和典型,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教育局还将对照《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有关要求对各校开展相关教育活动进行督查,对开展活动成效明显的学校优先列入德育基金中德育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先进班集体等先进评选行列,提高各中小学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积极性。

假期是学校德育管理的“真空期”,为预防学生在假期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各校要牢牢把住学期末的德育管理关,根据活动要求及时制定并落实活动方案,把此项活动抓实扎好抓出成效。

附:教育部关于发布《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的通知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德育 中小学生 日常行为 通知

抄送:县委宣传部,县普法办。

象山县教育局普教科 2010年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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