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分部(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结论汇总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系统)名称: 施工单位:
1 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检验结论 六个系统均合格
验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验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抽检人签字: 年 月 日 验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考评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审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评定人签字: 年 月 日 验收小组(委员会)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2 系统检测结论 符合设计要求 3 系统检测抽检结果 共抽查六点合格 4 5 6 7 8 9 观感质量验收 较好 资料审查结论 人员培训考评结论 运行管理队伍及规章制度审查 设计等级评定 5个系统完整,1个不完整 三人应再培训 两个系统制度应再细化 符合设计 10 系统验收结论 通过 11 建议与要求: 检修人员中有三人技能较差,不能单独上岗,应抓紧时间再培训。设备控制和消防系统制度应再细化以便执行。监理细则不全但不影响竣工。 要求在三个月内对3个培训完毕并持证上岗。制度健全应在一周内完成。 验收组长、副组长(主任、副主任):(签字)
四川省建设厅制
SG—A114填写说明
一、此表由验收小组填写,应按GB50300—2001第6.0.1、条组成验收小组。用于分部或子分部工程验收时使用。
二、分部工程验收应在子分部(系统)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1、检查工程实体:
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布管布线、音响效好、图像质量、火灾防盗可靠性、安全及使用功能、检测强制性条文和抽查部分主检项目与检测机构的结论对照、演示通信和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演示并抽查部分建筑设备控制和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得主要功能、查看接地系统等。并按实际情况填写序号1、2、3、4。
2、资料审查:
通过上述抽查检测后,审查检测机构的检测方案、检测手段和检测揭露并与施工单位的全数自检测结论对比,以确认检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相互印证。按SG—T002审查其他资料。
审查人员培训实施方案、教材内容、考察竣结果、资质证书、上岗证,必要是可对部分人员进行面试考试。
审核各系统相关人员的配置情况,人员是否到岗就位,各系统管理制度,操作运行规程是否制定,各种应急措施,事故处理预案是否建立等。
以上三项审核后经小组评估并签写序号4、5、6。
3、在上述实体检查验收、观感评估和审核资料的基础上按照设计文件和GB/T50314《智能建筑设计规范》相关条文确认该单位工程的智能建筑分部施工是否达到设计的等级要求。经综合评价后,签字序号8,一律填写:符合(不符合)设计,和序号10,一律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不足以影响验收的问题、要求和建议应在序号中表达清楚、确切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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