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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

2020-08-06 来源:易榕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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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图书管理员应严格执行图书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图书管理员要树立为职工服务的思想,钻研业务,掌握图书管理业务的基本技能,制定和执行书屋的管理工作。

三、具有完善的出版物进出登记台账,做好读者的图书出借和阅读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简化借阅手续,提高图书流通率。

四、有计划、有原则地选购图书,订阅期刊,及时添购新书籍,书柜,保证图书经费的合理使用。

五、按照图书编目的要求,对藏书分类编目,新买的书刊及时分编上架,投入流通,不无故积压。

六、经常宣传新书内容,开展读书活动,做好书刊鉴别工作,严禁内容不健康的书刊出借和阅览。

七、爱护图书财产,定期查库账物要清,经常保持图书馆、阅鉴室和资料整洁通风,做好防虫、防潮、防灾、防盗等安全保护工作。

八、定期做好报纸、杂志的装订和保管工作,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九、对读者做好爱护图书和遵守阅览室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建立培养一支读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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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图书的服务队伍。

书屋借阅制度

一、书屋陈列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全部行开架借阅,在书屋内读者可自行取阅,每次取阅一册(盘、盒),阅毕放回原处。

二、外借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须凭本书屋借书证或工会会员证等有效证件办理借阅手续。办理外借登记手续后,方可带出室外。未办理外借手续私自带出室外的图书等出版物,一经查实将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纸、工具书只供现场阅读及查阅,一般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凭借书证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外借时间不超过3天。

四、借阅图书、期刊、音像制品每次限借2册(盘、盒)以内,每次借阅时限不超过15天。

五、借阅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要按期归还,如需续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六、自觉爱惜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不得折页、勾画圈点、撕割,如有遗失、损坏,按价1至5倍赔偿。

读者阅览制度

一、 读者阅览必须统一安排在阅览室借阅书刊,就地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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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借阅时须检查刊物有否缺损,如发现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以明其责。

三、 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批注划线,更不得挪剪其中图片、资料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 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不得将包带进室内。

五、 阅览室是公共场所,应注意文明礼貌,室内要保持安静、清洁,不得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乱抛纸屑杂物。

图书赔偿制度

一、 职工所借图书如有损坏,应自行修补好,如有严重损坏,视损坏程度酌情赔偿。

二、职工所借图书如有遗失,原则上应赔偿原样图书,如买不到原样图书,应按原价3-5倍赔偿,孤本书,绝版书,善本书或馆内特种书,应按原价的10-20倍赔偿。

三、成套图书和丢失一本,应按全套图书的书价赔偿。

四、损坏或丢失图书又不赔偿者,除停止借阅外,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本馆有权报请上级领导,给予行政处分。

书屋管理制度

一、每日按时开放,满足读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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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凡读者来阅览或借阅书刊,持借书证或会员证办理借阅手续。必须遵守“图书室阅览制度”、“书屋借阅规定”。

三、借阅者要爱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按规定赔偿。

四、图书室工作人员按计划购买图书并进行登记、分类、编号、上架排放和整理。

五、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其他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六、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以便查阅。

七、图书室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明度。

八、密切配合科研、教学等各项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读者须知

1、请着装整洁,勿穿背心、拖鞋进馆。

2、除文具用品,请勿将随身物品携带进入阅览室。

3、书屋内严禁烟火,请勿在书屋内吸烟,勿携带易燃、易爆品入内。

4、爱护阅览公共设施、室内用品,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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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爱护书籍,请勿涂写、损坏图书报刊。

6、在阅览室区,请将移动通讯工具处于静音状态。

7、请勿携带食品进入阅览区。

8、书屋内请勿大声喧哗、吵闹,保持安静。

9、自觉维护环境卫生,请勿随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10、请遵守本书屋各项规定,配合工作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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