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省级预算项目储备机制的通知
【法规类别】预算管理
【发文字号】财预[2017]600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7.04.24 【实施日期】2017.04.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省级预算项目储备机制的通知
(财预〔2017〕600号)
省直各部门:
为提高预算项目安排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前瞻性,提升财政资金配置使用绩效,推动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根据《预算法 》等有关规定,现就建立健全省级预算项目储备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项目储备机制的重要性
项目储备是项目预算安排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近年来,在省直各部门共同努力下,项目库管理系统不断完善、项目评审论证不断深化、储备项目与中期财政规划日益衔接,预算项目储备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总体上,我省预算项目储备工作尚处于起步阶 1 / 4
段,与政府宏观政策联系不够紧密,缺少前瞻性;与部门职能衔接不够,存在交叉重复
现象;缺乏科学合理的立项标准,项目重点不突出等。《预算法 》及国务院、财政部、省政府相关文件等对加强项目储备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健全预算项目储备机制是改进预算管理,增强预算安排科学性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重大改革和重要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有利于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有利于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有利于提升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绩效。 二、建立健全项目储备机制的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范。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项目储备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规范高效。
(二)激励约束。加强项目储备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衔接,构建项目预算安排激励约束制度,提高项目储备质量。
(三)动态管理。及时清理不符合储备要求、无法继续实施项目,保留绩效较好项目,补充新增项目,发挥项目储备作用。
(四)信息公开。推动项目储备制度、流程、结果等信息公开,主动征求意见,积极接受监督,促进项目储备公开、公平、公正。 三、建立健全项目储备机制的主要任务
(一)规范储备程序。建立完善项目申请、组织论证、申报备选、审核评审、确定储备、动态管理程序,细化各流程工作任务,强化重要环节、重要节点流程管理,提高项目储备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加强项目库建设。完善省级预算项目库信息系统,加强项目库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信息系统的对接衔接,强化项目储备全流程数据的采集分析,充分发挥项目库的基础支撑作用。
(三)严格项目安排。入库项目优先安排,不入库项目不予安排。建立项目预算安排 2 / 4
与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挂钩制度,综合运用人大审查、审计监督、绩效管理结果,切
实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四)明确职责分工。省财政厅负责制定预算项目储备制度办法,审核评审预算部门申报项目,按程序提出预算安排意见,管理省级预算项目储备库。预算部门负责指导所属预算单位项目申请工作,组织论证本级和所属预算单位申请项目,按程序向财政部门申报项目,管理省级预算项目备选库。 四、建立健全项目储备机制的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项目储备机制的重要意义,切实转变观念,加强组织领导,为项目储备机制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强化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部门内部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科学的工作计划,明确内部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有序实施项目储备各项工作任务。
(三)建立长效机制。把加强项目储备机制建设作为改进项目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的重要抓手,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附件;安徽省省级预算项目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财政厅 2017年4月24日
附件:
安徽省省级预算项目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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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 》(皖政办〔2016〕2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储备是指省级预算部门、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申请财政预算安排的、具有专门支出用途的项目储备管理。
第三条 项目储备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策导向。以国家和省发展规划、宏观调控政策为导向,以相关行业、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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