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部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集团所属项目部劳动纪律,维护项目管理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公司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本着“无考勤无工资”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中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有项目部所有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后勤人员、项目部自有人员、劳务分包人员、专业分包人员、零工等。
二、考勤
1. 作息时间:以项目任务不同自行确定,但需提前通知作息时间,特殊情况提前一天通知作息时间。
2. 项目部工人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班组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同意;班组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需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并向行政说明去向。
3. 对于已安装农民工实名制通道的项目,在人员入场时及时配备相应的考勤卡,每日保安或劳务员监督所有人员进场时按要求刷卡,不得代刷、漏刷、多刷等。
4. 未安装农民工实名制通道的项目,工人进场需在考勤表上签到,项目劳务员每日监督工人签到、核查各劳务班组出勤统计并与劳务班组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每月汇总后,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留存并汇总成电子Excel表备查。
5. 如有代刷、漏刷、多刷情况出现等,在集团进行通报。
三、职责
1.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项目部考勤事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项目所以人员考勤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并按时上报至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各分包单位、班组按项目部考勤管理制度实施,
2. 劳务员:为项目部考勤事宜的具体实施者,按项目负责人的安排负责和管理项目部所有人员按本制度进行考勤。与公司工程管理部对接,按时上报考勤信息。
3. 各劳务班组:按本规定、项目负责人、劳务员要求进场签字或进场刷卡等方式进行考勤,无考勤者无工资。
四、罚则
1. 本公司员工应准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一分钟至十五分钟以内到岗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为早退。迟到及早退的扣款,以次计算,每次扣款¥10.00元,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2. 无故超过30分钟上班或提前30分钟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无故超过60分钟上班或提前60分钟下班者以旷工全日论;无故不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按旷工处理;在工作时间内未经准许,擅自离开工作场所或外出者,以旷工论。
3. 因疏忽而漏签字或未打卡者,且未有项目负责人、劳务公司负责人签字说明,视为旷工。因疏忽而漏签字或未打卡经签字说明出勤者,每月以三次为限。超过三次者,以旷工论。
4. 有代签名、代刷卡和不签名、不刷卡但计算考勤的现象,对本项目劳务员及负责人进行通报处理,一个月有三天以上的,需到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说明情况并形成纸质稿,仍不改正者处以罚金500元/次。
5. 拒不签名、打卡考勤者,警告所在劳务公司;再犯者通知劳务公司予以辞退并拉入中如农民工黑名单;劳务公司拒不执行者,拉入中如黑名单,不得再在中如所有项目进行施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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