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工岗位事故案例
一、事故经过
2003年12月15日,机电车间职工王XX、张XX三人在班长李XX的带领下,吊装备用皮带减速机到精煤仓上皮带机机头处,准备检修时更换502减速机。
精煤仓上吊装梁距离地面40米,王XX在精煤仓上操作电动葫芦按钮、李XX和张XX在下面负责挂绳鼻子,两人用钢丝绳头栓好减速箱两端的起吊勾,发现钩头没有防脱钩装置,两人挂好后示意起吊。
王XX启动电动葫芦上升按钮,先进行试吊,运行正常后正常起升。当减速机起升到十四、五米后,钢丝绳有点打绞, 李XX对张XX说:“去领50米棕绳,落下重新留绳”。张XX说:没事,试试看再说“。当起升到20多米高度时。减速机被仓壁层沿抵住,上下都不好控制,李XX让试着把减速机松到地面,重新吊装,松时减速机被仓壁沿一碰,钢丝绳松脱,减速机从20米的高空坠落了下来,松脱的钢丝绳把张XX砸伤。设备损毁。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李XX在吊装过程中,不按操作规程作业,使用不完好的设备,违章作业造成高空坠物、伤人,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主要原因
1、李谋等三人安全意识淡薄,对工作责任心不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吊装方案不严密、现场组织不力。在吊装工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没有听从李谋的统一指挥,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和组织协调。
3、对现场缺乏统一严格的管理,没有安监人员或车间负责人在现场安全监督 也是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间接原因
1、三名职工对工作责任心差,工作中对没有脱钩防护的设备隐患不处理,为图省事对吊装作业安全马虎大意,思想不重视。
2、工区对职工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措施贯彻学习力度不够,职工安全意识薄弱,自保、互保意识差,图省事,轻安全。
吊车超重失灵 工人坠落身亡吊车超重失灵 工人坠落身亡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某市一建工程公司塔吊司机王某忽视安全,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吊车刹车失灵,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114条之规定,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王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
1980年5月14日8时50分,王某驾驶2~6吨塔式吊车在铁东E—3区二万四工地组装本吊车平衡箱中,严重忽视安全,操作中,不认真检查松紧颊的松紧程度,也没有调
整刹车调整螺杆。当平衡箱吊到与塔身成90度角,组对塔帽与平衡箱连接的拉板时,刹车失灵。这时王某没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平衡箱由慢到快下滑撞击塔身,使在平衡箱上作业的起重工曹某坠落到地面,当即死亡;起重工王某某受到撞击,鼻梁骨,左眼眶骨,左小壁骨骨折,造成脑震荡。
二、事故原因分析
忽视安全,违章操作。王某身为塔吊司机,不认真执行塔式起重机的操作规定,不认真对塔吊功能进行安全检查。当出现刹车失灵时,又不采取有效措施,是导致人身伤亡的主要原因。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遵守塔吊机的操作规程。塔吊司机要时刻注意安全起吊,操作前,要认真检查吊车的功能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操作中,要严守程序,安全操作,以防发生事故。
吊点选择不当违章操作伤亡事故
1.事故过程简述
1989年,某铁路局工程队在一新建电器车间工地施工,吊装钢屋架。钢屋架质量2.5t、长2l m、高3.04m,存放在距安装位置8m远的地方。根据吊装工艺要求,决定用轮胎式起重机将其吊起再行驶进行倒运就位。吊运时将7人分成南北两组,以便在屋架前后两端加以扶持。当轮胎式起重机吊起屋架后,因钢丝绳吊索拴偏,使其前端离开地面仅300mm左右,
而后端却离开地面l.5m。在行驶时,当起重机司机L某发现轮胎式起重机上的屋架随路面不平左右摆动可能坠落伤人时,便自动采取紧急措施,制动落钩。结果将没有思想准备摔倒在地面上的Z某压在屋架下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分析
(1)轮胎式起重机吊钢屋架时,吊点选择不当使其出现严重偏斜,此时指挥人员和操作司机应予以指出,并放下吊重,重新调整吊点,直至偏斜消除后方可起吊。但当时指挥人员和司机都未及时消除隐患,而是继续起吊后行驶,属于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2)所吊钢屋架较长,起吊行驶过程中应采用牵引索加以控制,但施工人员却进入起重作业危险区域,在钢屋架前后两端直接用手加以扶持,属于违章作业。
(3)引起重机司机在没有得到指挥信号的情况下违章操作,擅自制动落钩将人压伤,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安全确认不到位 盲目移车酿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7年10月30日下午14时40分左右,天钢集团有限公司轧钢厂(原高线厂)机修工段拆装组起重工李xx(男37岁)、组长强xx、技术人员尚xx三人,在轧钢车间二架轧机传动系统平台上更换二架轧机的背包电机。天车工李xx、郭XX同时在轧线新16T天车操作室内。李xx、强XX、尚XX三人在更换二架轧机背包电机快要结束时,地面人员通知强XX说四架轧机有活儿,强XX从平台上下到地面去处理四架轧机,离开前,告诉李XX摘
下吊装带。李XX指挥天车把吊装带从天车钩上摘下,然后站在二架背包电机东侧,对天车司机发出移动天车手势,李XX操作天车从东向西移动时,天车检修吊笼的下端将李XX夹挤在二架轧机背包电机上。事发后,立即将李XX急送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抢救,经初步诊断:李XX失血性休克、腹部闭合性损伤,腹腔内出血,胸部闭合性损伤,多发肋骨骨折,血气胸,16时30分李xx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天车工段天车司机看到检修人员发出移动天车手势后,在没有进行安全确认的情况下,盲目移动天车,将李XX夹挤在厂房天车检修吊笼与二架轧机背包电机上,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主要原因:机修工段起重工对天车司机发出移动天车手势后,背朝天车检修吊笼,站在危险部位,安全防护意识差,违章操作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间接原因:天车工段、机修工段、班组负责人对更换二架轧机背包电机工作危险性认识不足,对职工安全教育不扎实,对现场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制止违章措施不得力,贯彻公司和厂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是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天车工段天车司机郭xx配合天车司机李xx工作,负责监护和了望,郭xx没有尽职尽责,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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