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机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议,甲方将郑万铁路禹州段委托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双方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平顶山市禹州南。 二、工程名称:郑万铁路禹州段铁路桩。
三、工程内容:φ1000mm灌注桩,含钻孔,灌注混凝土。 四、工程单价:φ1000mm灌注桩 元/米,以现场钻孔深度,实际工程量为准。
五、工期:以浇注混凝土为准, 内完成,如甲方因素及停水、停电,工期顺延。
六、承包方式:只包工不包材料,属于人工费范围。 七、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每月支付 。 根据工程进度,甲方可以适当提前预支乙方生活费。工程 完工后,支付 。剩余工程款在桩检测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八、安全问题:乙方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施工,产生的安全事 故由乙方负责。
九、甲方责任:
1、提供每根桩的钻孔桩深度。
2、应积极配合乙方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十、乙方责任:
1、负责φ1000灌注桩成孔,浇注混凝土。 2、负责施工人员的生活及工作安排。
2、开钻前有15天,因甲方原因造成,应向乙方补助工人生活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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