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配偶有没有义务替服刑的犯人交罚金

2020-07-11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1、需要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刑事上的金钱给付、义务属于个人债务。

2、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3、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4、只会执行属于犯罪分子本人的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犯罪分子所应占的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