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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后悔还可以要回来吗

2020-10-18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主观:

房屋赠与后悔了,一般在未办理过户登记以及在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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