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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写书面申请

2022-11-06 来源:易榕旅网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写书面申请。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1、法定解除,指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消灭;

2、《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解除法定条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区别表现在,法定解除是法律直接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具备时,解除权人可直接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而约定解除是双方的法律行为,一方的行为不能导致合同解除。其联系表现在:约定解除可以对法定解除作补充。比如约定违反合同中的任何一项规定,不论程度如何,均可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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