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政事业单位债权核销,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首先是明确债权的实际情况,分清责任,在经过努力确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追回的债务,要向本部门上报,同时向省级财政部门报告进行核实确认,并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核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是指财政部门根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批复,并对资产总额进行确认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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