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两个月就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两个月。
一、拘役的特点具体有哪些
拘役的特点具体有:
1、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关押的犯罪分子;
2、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而不是像管制那样仅是限制被执行人的一定人身自由;
3、拘役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二、拘役意思是什么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三、违反刑事犯罪一般怎么判刑
刑事案件发生后,法院对被告人会定罪量刑,定罪量刑时主要考虑被告犯罪的主观恶性,造成的后果,被告人是否认罪,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是否存在累犯,是否赔偿被害人,是否获得被害人的谅解,被告人犯罪的次数,犯罪所得等多方面情节来确定。刑事处罚主要是人身罚和财产罚,但主体是人身罚。一、主刑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2、拘役: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3、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4、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5、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二、附加刑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4、驱逐出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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