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首先要进行社保登记,还需填报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申报的业务操作程序。
2.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辖社会保险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应携带下列资料: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发的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劳动工资手册;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在职职工工资发放明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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