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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居住地证明所需材料

2020-04-24 来源:易榕旅网

一、个人居住地证明办理步骤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二、办理居住地证明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及相片,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3、居住登记回执(在旅馆业住宿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除外)。

4、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证明材料须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在穗居住地址,以及在穗居住(或就业、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

对首次办证的公民免收取证件工本费,对公民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按规定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

三、派出所可以开居住证明吗

现阶段,居住证明办理是需要到当地有职权的机构进行办理的。

若当地社区具有居住登记以及证明职权的,则需要到社区申请办理居住证明不可以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明;若当地社区不具备居住登记以及证明职权的才可以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咨询开具居住证明。

1、居住证明由有职权机构出具

根据个人经验,居住证明的办理并没有明确办理机构,是需要到当地有居住登记职权的机构办理,而现阶段主要是居住地派出所或者社区进行出具的。

大部分地区为了方便公民办事都把居住登记的职权发放到社区里面,公民只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或者暂住证等资料到可以到社区申请开具居住证明了。

2、社区有居住登记职权的不可到派出所开具居住证明

大部分公民对于居住证明的开具其实很米糊,甚至认为对于居住证明可以随便找派出所或者社区办理,但现实中若社区已经具备居住登记职权的则不可以到所属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明。

因此,对于居住地社区具备开具居住证明的是不可以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开具居住证明;若当地社区不具备居住证明开具职权的仍旧可以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开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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