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辞退处理不当会直接激化被辞退人员与企业的矛盾,被辞退人会在在公司和业内传播对原公司的不满,影响企业的美誉度。数据统计显示,强烈的不满至少会传达给25个人,而间接传播不可估量。如果被辞退人员从事宣传、营销等与媒体保持密切关系的工作,不良传播会进一步扩大。不良口碑传播会影响企业招聘新人、影响内部团结。如果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会直接导致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管理者跳槽到竞争公司或者促使他创办类似公司,无形中为自己增加了一个“铁杆对手”。
2、辞退不当另一个重要的负面后果往往被管理者疏忽——内部影响。辞退不当会让在职员工感到不安全,担心自己是否也会落到像被辞退者那样的下场。其他员工很容易把别人的遭遇,往自己身上套,进而推测管理者的处事方法和能力,对管理者和公司产生不信任感受,影响公司的凝聚力。许多管理者在辞退普通员工时比较随意,其实杀鸡往往猴会看,因此辞退普通员工也不能丝毫马虎。
开除是对员工最严厉的一种处分,适用于严重犯错的职工,只要用人单位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员工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则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辞退员工的,应当双方协商一致,且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公司开除正式员工如何补偿
公司开除正式员工需要付其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开除员工不需要补偿或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另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的正式员工不是永远不可以被辞退的,一般单位辞退员工都有一定的原因,作为正式员工来讲,如果为了个人利益,就抛弃公司的合法权益,在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或者违反公司规定的,这样公司辞退所谓的正式员工是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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