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劳动合同法》,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对地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服,都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交上诉状。
法律分析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对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都可以向上一级有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人要向法院提交上诉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案件遭一审败诉,二审维持原判,劳资纠纷再度升级
劳动仲裁案件遭一审败诉,二审维持原判,劳资纠纷再度升级。这起案件涉及劳动纠纷,原告在一审中败诉,不满判决结果,提起二审。然而,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的判决结果,未对原告做出任何改变。这一结果导致劳资纠纷的紧张局势再度升级,双方的矛盾和纷争进一步加剧。劳方可能对法院的判决感到不公正,可能会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寻求公正的解决办法。而雇主方则可能继续坚持原判,维护自身权益。这起案件的二审维持原判结果无疑将对劳资双方的关系产生深远影响,劳资纠纷的解决之路依然艰难。
结语
劳动仲裁案件一审败诉,二审维持原判,劳资纠纷再度升级。双方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满,可能会继续采取法律行动。这一二审维持原判的结果对劳资双方关系产生深远影响,劳资纠纷的解决之路依然艰难。双方应继续寻求公正的解决办法,通过合理的法律程序,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六条 【视为撤回仲裁裁决和缺席裁决】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条 【仲裁员资格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
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曾任审判员的;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第十四条 【调解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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