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抵押物的借款合同,主合同条款本身的内容大致相仿,只会根据借款的性质、用途、借期、利息等因素产生细小的差异。但根据抵押物的不同,则抵押权实现的方式,会在内容上存在较大的差异,比如拍卖、变卖、折价以及其他方式。司法实践中最为常见的就是拍卖,他的优点就是相对于其他方式更加透明,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债权的实现,目前法院基本都是以拍卖形式来实现抵押权。而变卖和折价的方式虽然相对更为高效简易,但过程不透明,当事人之间以约定的价格直接转让抵押物所有权。所以,我国对于折价方式实现抵押权给予了极大的限制甚至禁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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