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无偿转让合同是能签订,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无偿转让应视为房屋所有权人对受赠人的无偿转让的行为。而赠与房产协议只要是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的,则是合法有效的。
受赠人可以依据赠与协议请求赠与人协助办理过户登记,完成过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的有效不代表房屋就已然完成赠与,赠与房产若要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即使得赠与财产在法律上归属于受赠人,则必须办理转移登记。强调一点,赠房协议有效并不必然能够实现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还需要考虑到房屋所有人自身的所有权是否受限,例如有无查封、抵押等情况。同时除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外,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后,有下列情形的,赠与合同可以被撤销:(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一、房屋无偿转让合同存在哪些情形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房产转让合同要公证吗
只要房屋转让的合同是有效的,那么是不需要公证的。房屋产权进行转让时根据产权登记进行的,因此房屋买卖一定要过户,做公证只是为了预防在交易失败时可以保证一方向另一方进行索赔,而和房屋产权等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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