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因店员的疏忽导致药品丢失,那么,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否则,可以拒绝承担。一般来说有三种途径解决 一:自己和医院协商。 二:做鉴定,这个需要医院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找第三方来给做鉴定(鉴定费用自理)鉴定结果后视情况协商赔偿事宜。 三:找律师,律师会全权负责的。这个你比较省心,当然费用自理。 目前咱国家对于这种事情都是这么解决的,你也可以先到医院上级部门咨询一下,但他们应该也会告诉你这三种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条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1、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
2、生产、销售假药的;
3、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
本案例中违反了第三条,对生产企业予以取缔,经营企业即药店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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