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变更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变更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3、新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名);
4、股东会决议、决定(全体股东签名);
5、营业执照正、副本(工商局要收回);
6、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增加注册资本所需要,公司加盖公章);
7、新的租赁合同一式两份(地址变更、执照延期所需要,客户提供)。
《公司法》第八条 公司名称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公司名称变更如何处理
公司名称变更的处理流程是:
1、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提交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材料;
3、公司登记机关经审核,名称符合法律规定的,换发营业执照,办理变更登记。
合同一方公司名称变更
公司名称变更的,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由变更后的公司承受原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进行名称变更的,变更前的公司和变更后的公司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同一个民事主体,也就是说仍然是同一个公司。所以,作为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一方的合同主体仍然是同一个主体,合同是不需要重签的。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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