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你的合同10月1到期,到期后劳动合同终止。
2、劳动合同没到期,经劳资双方协商一致,由劳动者单方提出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没有经济补偿。(翻译成白话:自己辞职的无经济补偿。)
3、劳动合同到期了,劳动合同也就自动终止了,你也就没有必要再提出辞职申请了,多此一举。
4、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你不同意续订,那么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翻译成白话:单位说保持现在工资水平,甚至给你涨点工资,问你续不续签,你不续签的,没有经济补偿。除此之外的情况,用人单位都得给你经济补偿,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按半年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1年算)
5、听你的意思单位很看好你,会给你续签合同,但是你不想继续干了。这种情况下很难再想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了,除非找到用人单位其他的确凿的违法证据。
6、经济损失或者违约金?你和用人单位签署有无竞业限制协议?或者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专业技术培训协议?没有的话,放心,你尽管放心辞职,用人单位不敢让你承担违约金的。赔偿金的话,只要你没有大的过错,没有给单位带来直接损失,单位也不能主张赔偿金。而且,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也不能扣押你的,否则,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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