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成都体育学院篮球训练馆
乙方:成都动起来体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一下协议:
1. 篮球馆半场租用金额为人民币150元/2小时;
2. 乙方租用体育馆标准篮球场半场租用时间为:第一期20xx年7月19日至20xx年7月30日,第二期20xx年8月2日至20xx年8月13日,每天上午使用时间为:9:00至11:00;下午使用时间为:14:30至16:30;
3. 乙方在进场培训期间只拥有篮球场地的使用权,在未经甲方同意下,乙方不得将篮球场地用于其他用途;
4. 乙方对培训期间学生的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等安全事故负责;
5. 乙方开展的活动范围只能是篮球培训,并应符合相应的地方及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
6. 乙方须保证场馆内看台座椅的完整,墙面的整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8. 甲方须保证乙方在行课中的体育馆篮球场全场清洁卫生和行课时间内场地的使用
权,如甲方急需使用体育馆,须提前两天通知乙方,乙方无条件调整培训时间; 9. 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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