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办理流程不尽相同。生育服务单办理流程如下:第一种是现场登记。夫妻双方可持双方户口本、 身份证 、 结婚证 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填写《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办理生育登记。第二种是网上登记。进行生育登记后3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生育登记的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领取,或者登录市生育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企业职工 生育保险 试行办法》第七条 女职工 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 医疗费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核查无误的,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情况有误、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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