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所以应该由公民主动去履行,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其实是申报、缴纳两个环节,一个是告诉税务机关“要交多少税”,这是“申报”,一个是告诉税务机关“我来缴纳了”,这环节是“缴纳”。纳税申报环节是由纳税人自己计算自己该缴纳多少,然后到税务机关缴纳,这是为了突出“纳税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这个特点,也是为了考验纳税人的诚信。纳税申报是义务,缴纳税款也是义务。这两者多数情况下是同步进行的,所以常常觉得缴纳税款就行了,没有必要进行纳税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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