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探视权每月至少几次

2020-04-09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探视权每月至少两次至四次,具体次数法律没有统一规定,离婚当事人双方可以就子女的探视时间、次数、方式等进行协议,如果是诉讼离婚,人民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