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1、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55%;
2、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5%;
3、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注意事项:在计算大病保险个人累计负担额度时,不扣除贫困患者当年享受的医疗救助额度。对经基本医保报销和大病保险赔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过重的患者、精准扶贫对象和无钱弃医贫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实施有效保障和精准帮扶。
二、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
三、大病医保不予报销范围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推荐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3、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4、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6、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四、大病医保包含的疾病
国家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大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血友病、一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五、大病医保报销流程
1、所需材料有参保人身份证、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员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3、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4、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
六、大病医保报销年限
恶性肿瘤的首次确诊或复发之日起最多两年,其中恶性肿瘤中草药治疗可享受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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