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迫写下借条后,应向法院申请撤销,但需准备证据。报案记录、第三人证明、录音录像设备可作为证据。根据最高法院规定,欺诈、胁迫等导致违背真意思的借款关系应认定为无效。法院判断借条是否无效主要考虑陈述、证人证言和借条形式,以及公安报警记录。请参考以上解答和规定准备。(104字)
法律分析
如您被强迫写下借条,建议您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借条,但鉴于撤销需要由主张撤销之人承担举证责任,建议您从以下几个方面准备证据:
1、被胁迫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2、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
3、与对方接触时随时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胁迫时可及时拍录取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意思的情况下形成的借款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而法院也主要从对双方陈述和对证人证言的审查、对借条的形式的审查、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三个方面来判断借条是否无效。
因此您可参照上述的解答和规定具体准备。
拓展延伸
应对债务人遭到强迫写下的借条的法律保护措施
债务人遭到强迫写下的借条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其合法性受到质疑。为了保护债务人的权益,法律提供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首先,债务人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其次,债务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通信记录等,证明借条是在强迫的情况下签署的。这些证据可以在法庭上起到关键作用。此外,债务人还可以向警方报案,将强迫行为告知相关执法机构,以便启动刑事调查。最后,债务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借条的无效性。在诉讼过程中,债务人应当充分维护自己的权益,坚守法律底线,争取合法权益的保护。通过以上法律保护措施,债务人可以有效地应对遭到强迫写下的借条带来的问题。
结语
如您被强迫写下借条,建议您从以下几个方面准备证据:1、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2、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3、与对方接触时随时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胁迫时可及时拍录取证。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意思的情况下形成的借款关系应认定为无效。法院主要从双方陈述、证人证言和借条形式审查等方面判断借条是否无效。因此,您可参照上述解答和规定具体准备,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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