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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到非法强拆要怎么办?

2020-02-25 来源:易榕旅网

遭遇到非法强拆要及时的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来进行报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厂房遭受到非法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可以进行强制拆迁的条件:

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了行政裁决的申请。

2、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调解: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裁决的,应当递交《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5条和第6条规定的相关资料,并经行政机关审查决定受理以后,进行调解。

3、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19条规定,“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4、已经依法组织了听证。

5、强制拆迁的裁决已经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拒绝自行搬迁。

6、已经进行了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一、违法强拆妨害公务罪成立吗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刑法》通说认为,成立妨害公务罪除了行为人实施妨害公务的行为外,还应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即职务行为的合法性为前提,只有这两个要素齐具,才能构成妨害公务罪。由于肖某在本案中有以暴力阻碍强制拆除的行为,因此本案的焦点在于职务行为是否合法。

职务行为的合法要件,包括四个方面:主体适格、权限正当、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从在案证据看,本案执法主体、权限、内容均不存在问题,故争议在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所谓程序合法,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重要条件、方式和程序。实践中,判断程序是否合法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考察:

一是执法者有无按规定向被执行者表明自己的执法人员身份及执法目的;

二是执法者有无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方式、顺序以及时限开展执法活动,有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执法者违反的只是法律上的任意性规定,或仅为轻微瑕疵的,不应认定为程序违法。反之,如果违反的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关于时间、方式等的规定,则构成程序违法,应认定为非法执行职务。当职务行为因程序违法时,执法行为不具有合法性,从而阻却妨害公务罪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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