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2、住房公积金条例第3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住房公积金是否必须缴纳,要看两方面的条件,
2、一是用人单位是否属于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范围是职工本人是否属于在职职工。
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属于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范围,前述单位的在职职工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所谓的“在职职工”,简单而言,就是指与单位形成稳定的用工关系,为单位提供劳动,由单位支付工资的职工,形成了稳定的用工关系,单位必须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如果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责令该单位限期缴存果该单位逾期仍不进行缴存的,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七条 可以看出,如果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可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责令单位限期内进行办理果单位逾期还不进行办理的,则可以处罚单位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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