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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哪些行为

2022-02-07 来源:易榕旅网

监狱人民警察不可以有以下行为:

1、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

2、私放罪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罪犯脱逃;

3、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

4、侮辱罪犯的人格;

5、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

6、为谋取私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

7、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者物品等。

8、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

9、其他违法行为。

一、给监狱里坐牢的人寄照片能收到吗?

在监狱或者看守所坐牢的时候,罪犯家属是可以给罪犯送照片的,不过具体情况还是要按照相应的规定,要经过审查合格才可以。法律明确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逃脱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立案标准如下: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致使依法可能判处或者已经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2、3次以上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或者一次致使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以后,打击报复控告人、检举人、被害人、证人和司法工作人员等,或者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4、其他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十四条,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

(二)私放罪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罪犯脱逃;

(三)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

(四)侮辱罪犯的人格;

(五)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

(六)为谋取私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

(七)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者物品;

(八)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

(九)其他违法行为。

监狱的人民警察有前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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