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男方不原意结婚,女方可以要求彩礼退还。但是,如果彩礼已经被用于购买财产或支付了某些费用,那么该部分彩礼不能退还。此外,如果订婚期间双方发生了某些行为,比如同居,那么彩礼也不能全额退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婚约无效的,应当返还各自已经交付的财产,但是已经用于共同生活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违约方应当返还对方已经收到的财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六条:婚姻订立后,未结婚前,男女双方自愿解除订婚关系的,应当返还对方已经交付的财产,但是婚约的解除不得侵害当事人其他权益。
总结:订婚期间如果男方不原意结婚,女方可以要求彩礼退还,但是已经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其他费用的部分不能退还。如果双方已经同居等行为,彩礼也不可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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