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栏“人员权限管理”-“添加办税人员”进入添加办税人员信息界面。
第二步:录入需要添加的办税人员的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并输入证件号码、选择身份类型、设置功能集及有效期截止日期。功能集是根据选择的身份类型默认展示所选身份具有的所有功能,按照实际需求进行选择,点击“全选”将一次性选择所有功能。
第三步:点击【确认】按钮,展示所添加办税员的详细信息。
第四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提交。如被添加人员已是其他企业办税人员,系统将进行涉税风险确认提示,
第五步:点击【确定】按钮,相关信息校验成功后,该办税人员信息转为待确认状态,可在“待确认办税人员”列表中进行查看。
在办税人员确认授权前,企业可进行撤回操作,撤回后在“历史管理信息-已撤回”中可以查看撤回记录,
第六步:办税人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账户中心】,在“人员权限管理-待确认授权”功能菜单中进行授权确认。确认后,企业在“现有办税人员”列表中展示新增加的办税人信息。
通过电子税务局添加多名办税人员,操作有两种方式:
1、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变更税务登记事项】,点击“新增”按钮。
2、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的信息】-【用户管理】-【基础信息维护】,点击“新增”按钮。
办税人员完成实名信息认证后,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绑定企业:
1、进入微信公众号-“微办税”菜单,点击“线上办税”,打开“微信办税”界面。纳税人首次操作,点击当前界面以下任意一个功能菜单“我要预约”、“普票代开”、“发票申请”、“发票签收”、“专票代开”栏目,弹出“绑定企业”的提示,点击“确定”-“去绑定我的企业”进行操作。
2、进入微信公众号-“微办税”菜单,点击“线上办税”,打开“税务微信办税”界面,右下角点击“我的”- “身份切换”绑定企业。
3、进入微信公众号-“微服务”菜单,点击“我的信息”-“切换纳税人”-“去绑定我的企业”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条 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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