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自首成立条件有:
(一)犯罪人供述的必须是自己的罪行,如果供述的是与自己无关的他人的罪行,则是举报而不是自首;
(二)犯罪人供述的必须是自己所有的罪行,不能隐瞒。指犯罪人的主要犯罪事实;
(三)供述罪行的方式有很多,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其他的,只要是如实供述所有罪行,就是自首。
自首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这是自首的基本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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