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在为企业消费者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企业需提供纳税人识别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消费者为个人及非企业组织的则无需提供个人信息,商家要无条件开具。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发票信息需要提供什么
1.开具普通发票所需资料:
(1)个人开具发票:姓名、身份证号码;
(2)单位开具发票: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具体可加上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
2.开具专用发票所需资料:
(1)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
(2)开户行名称及帐号;
(3)货物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
(4)销售清单 。
开发票要提供什么信息
开发票要提供的信息有:办税人员资格证、发票购领审批传递单、单位地址及电话,银行基本户账号、开户行、纳税人识别号等。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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