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育儿假新规定如下:
1、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
2、劳动节、国庆节、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1天,元旦、端午节、中秋节原则上按放假安排执行;
3、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增加产假60天;生育第二个子女增加产假7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2023年贵州育儿假的注意事项如下:
1、育儿假不包含节假日、休息日;
2、每年的育儿假可分开使用,也可以一次性使用;
3、当年未休的育儿假,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4、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双方各10天育儿假;
5、在子女6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双方各10天育儿假;
6、在子女3周岁以前,对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属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人员的,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
7、在子女3周岁以前,对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属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的,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
8、育儿假期间,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现行规定依法享受;
9、育儿假期间,视同出勤。
2023年贵州育儿假的条件如下:
1、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不少于10天育儿假;
2、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10天育儿假;
3、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可共同享受10天育儿假;
4、每年育儿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
5、年限计算方法为:当年未休完的育儿假,跨年度的不予折算;
6、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双方在同一年度内首次享受育儿假时,可连续享受10天育儿假;非首次享受育儿假的,按照育儿假天数/30*当年应出勤天数计算;
7、育儿假期间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现行规定依法享受。
综上所述,希望以上信息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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