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合同双方签字有效,合同变更后的法律效力大致如下: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之前,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2、合同变更主要是指合同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规格、价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合同内容的某一项或数项发生变化(如标的物数量变化,价款也随之变化)。
3、合同变更的实质在于使变更后的合同代替原合同。因此,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合同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合法性。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原则上,提出变更的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因合同变更所受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一、合同变更协议自什么时间起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须依照其规定办理才能变更。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变更合同也应贯彻自愿协商的原则。当事人一方应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约(先做出意思表示);对方对要约做出是否承诺的表示(是否完全同意要约的内容);双方在没有达成新的协议之前,单方面变更合同属违约行为。综上,合同变更自合同相对方承诺成立时生效。
二、合同变更的原因有哪些
1、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约定的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
2、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示公平而变更,这里讲的情势,不包括商业风险在内。
3、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实际上是赋予了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以变更合同的请求权。
4、因订立时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变更,下列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以变更: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
(3)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
(4)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5)一方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5、因当事人自愿而变更合同这里所说的当事人自愿,是指在上述四种原因之外,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双方由于其他原因按照意思自治原则变更合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