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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中的损害赔偿的有效期是多久

2020-06-07 来源:易榕旅网

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是合法的,离婚诉讼的原告为无过错方时,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一、无过错方请求婚姻损害赔偿的期限是多长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二、婚姻关系损害赔偿请求应该什么时候提出

婚姻关系损害赔偿请求应该离婚诉讼时候提出。具体规定如下: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同时提起离婚诉讼;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被告不同意离婚,不按照本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被告一审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只能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三、因婚姻关系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应在什么时候提出

(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为提出的,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只能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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